近日,曲靖市印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0年),对三年内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出总体部署。
方案分为目标任务、工作职责、治理重点、实施步骤、方法措施、工作要求六个部分,明确了市纪委、监委及其相应内设机构、市级各有关部门、各派驻(出)机构的责任分工,绘制了2018年到2020年期间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路线图”。按照方案,每年度,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重点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根据脱贫攻坚工作计划、任务、政策、项目、资金使用安排等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治理重点及措施,更加精准地开展专项治理。
方案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职能部门将按照每年年初的工作部署,紧盯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资金使用、工作推进等重要环节,以发现问题作为专项治理的关键举措,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自查自纠、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各项工作,带动治理工作系统推进。
方案从发挥好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作用,运用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认真执行一年两例会制度、直查直办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深化巡察的监督覆盖等5个方面明晰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法措施,提出了提高站位、密切协作、严格检查、严肃执纪、建章立制等多项工作要求。
为认真贯彻执行方案,7月10日,曲靖市纪委印发通知,启动了2018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检查抽查工作,组织7个检查组,对全市各地各部门扶贫项目、资金、责任问题的自查自纠及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交叉检查和重点抽查。(邓丽春 蔡纹波)